各位师生:
根据教育部、财政部、四川省教育厅、成都文理学院关于家庭经济困难认定及国家奖助学金的相关文件和评审管理办法,现将我院开展2020-2021学年度家庭经济困难认定及2020年秋季国家奖助学金工作有关安排通知如下:
一、2020-2021学年度家庭经济困难认定
(一)认定对象
全日制在校本专科学生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二)认定方法
申请家庭经济困难认定按照《成都文理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办法(修订)》进行。
(三)认定时间和进度
1.10月13日前成立认定小组名单并完成公示;
2.10月13日-10月15日,学生自主提交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相关材料,班级完成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
3.10月19日-10月21日,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名单公示三个工作日;
4.10月22日,学院上报名单等材料至学校。
二、2020年秋季国家奖助学金评审工作
(一)评审项目
1.2019-2020学年度国家奖学金
2.2019-2020学年度国家励志奖学金
3.2020-2021学年度国家助学金
(二)评审要求
2020年秋季国家奖助学金均按照《成都文理学院奖助学金评审管理办法(修订)》评审。
(三)评审程序及时间
2020年秋季学期,本专科生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和国家助学金采用系统申报与纸质申报(系统导出申请表格并签字盖章)并行的方式进行。
1.2019-2020学年度国家奖学金
学生申报时间:2020年10月13日至10月15日;
学院评审时间:2020年10月16日至10月20日;
学院公示时间:2020年10月21日至10月27日;
学院公示后,将评审结果报送至学校,后续学校层面答辩具体安排待通知。
2.2019-2020学年度国家励志奖学金
学生申报时间:2020年10月12日至10月14日;
学院评审时间:2020年10月15日至10月22日;
学院公示时间:2020年10月23日至10月27日;
3.2020-2021学年度国家助学金
学生申报时间:2020年10月22日至10月23日;
班级评审时间:2020年10月26日至10月28日;
学院公示时间:2020年11月2日至11月4日;
学院公示后,将评审结果报送至学校,后续具体安排待辅导员通知。
成都文理学院经济管理学院
2020年10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