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条通知公告转发来源:成都文理学院官网)
四川省“互联网+”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是由省教育厅与有关部委共同主办,设有校级、省级、全国决赛三级赛事,旨在激发学生的创造力,培养造就“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生力军;以大赛为牵引,带动职业教育、基础教育深化教学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切实提高学生的创新精神、创业意识和创新创业能力;推动赛事成果转化和产学研用紧密结合,促进“互联网+”新业态形成,服务经济高质量发展。以创新引领创业、创业带动就业,努力形成学校毕业生更高质量创业就业的新局面。为激励我校学生积极参与该项赛事,力争取得好成绩,营造良好的创新创业氛围,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一、组织机构
(一)为加强对本次大赛的领导,确保比赛和活动高效、高质量地开展,大赛设立由校领导、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组成的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 长:王亚军
副组长:张昊、牟金星
组 员:苟婷婷、刘洋绪、周文强
(二)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 学工部,负责大赛的执行、宣传、推广、沟通、协调、推进等日常工作。
二、参赛报名
1.各学院要积极组织学生报名参赛,参赛团队须登录“全国大学生创业服务网”(网址:http://cy.ncss.cn)进行报名,报名系统开放时间为4月至8月上旬。学校学工部就业创业服务中心将分阶段公布各学院成功报名的项目数量。
2.各学院成功报名项目数量要求:建筑学院不低于30项,外国语学院不低于30项,传媒与演艺学院不低于10项,艺术学院不低于15项,教育学院不低于15项,会计学院不低于20项,文法学院不低于15项,经济学院不低于30项,管理学院不低于30项,信息工程学院不低于10项,体育与医护学院不低于10项。
3.各学院应对本学院参赛项目进行严格核查,确保项目上传的计划书等相关资料完整规范。
三、激励政策
(一)学生激励政策
1.校级初赛获奖颁发荣誉证书及奖金,一等奖500元、二等奖300元、三等奖200元并获得推荐参加省级复赛资格。
2.进入省级复赛的学生团队可优先入驻学校创业孵化基地(创新创业俱乐部)。
3.获得省级奖项,学校将根据奖项等级,给予一等奖800元,二等奖600元,三等奖500元奖金奖励,奖励级别的认定以获奖证书(文件)上的单位盖章为准。
4.获得省级以上奖项的学生个人可按学校教务处有关规定,申请创新创业学分,并可在学校相关评优中获得加分。
(二)指导教师激励政策
1.指导学生在校级初赛获奖者颁发学校创新创业优秀指导教师证书,并可在学校绩效考核中加分。
2.指导学生在省级及以上比赛中获奖者按学校文件规定给予奖励,并可在学校绩效考核中加分。获奖项目“指导老师”以组织机构颁发证书上的教师姓名一致。
3.指导学生在省级级别赛事中获得金、银、铜奖的指导教师分别给予800元、500元、300元奖金,如在国家级竞赛中获奖的,奖励办法按照集团相关规定执行。在职称评审、评优评先等方面与获得省级教学成果奖一、二、三等奖分别享受同等待遇。如同一指导老师指导的参赛项目获得多个奖项,按照最高级别进行认定和奖励。
四、宣传动员
为营造良好的校园“互联网+”创新创业大赛的比赛氛围,扩大宣传,让更多的同学了解大赛的各项要求,并能够积极参与比赛,各学院要充分利用学校各种宣传渠道加强大赛宣传。通过全方位的宣传树立形象,扩大影响,使比赛和活动取得实质性效果。
各学院要认真做好大赛的组织工作,成立专门的“互联网+”创新创业大赛领导小组,将大赛的要求充分宣传下达,积极动员组织团队参赛,为学生参赛提供必要的条件和支持。鼓励教师将科技成果产业化,带领学生创新创业。
坚持以赛促学、以赛促教、以赛促创,积极推进我校学生创新创业训练和实践,不断提高创新创业人才培养水平,厚植“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土壤,助力“双创”升级,为建设创新型国家提供源源不断的人才智力支撑。
五、联系方式
1.工作QQ群:457990582,请各学院指定一名老师加入该群,便于工作沟通及交流。
2.竞赛工作联系人:
周文强 028-61561416
陈 娟 028-61566470
龚光容 028-61564224
六、其他
本办法由学校“互联网+”学生创新创业大赛领导小组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