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系: 
   
   
   
 
经教育部批准,全国高等学校大学外语教学指导委员会和高等学校大学外语教学研究会决定联合举办2014年全国大学生英语竞赛(NECCS)。为确保我院报名工作的顺利进行,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报名办法及时间 
    
 
1.在校生使用校园一卡通于 
  
  
  
   2013年 
   12月 
   5日 
  — 
  
   2013年 
   12月 
   13日 
  网上报名。 
   
 
 一校区报名网址:http://172.17.255.1:8080/baoming/index.do 
   
 
二校区报名网址:http://10.200.254.5:8080/baoming/index.do 
  
 
2.在外实习的学生在辅导员处报名,辅导员整理报名数据后于 
  
   2013年 
   12月 
   13日 
  内将报名表Excel表格(报名表以“XX院系2011年全国大学生英语竞赛报名表”命名)报学院教务处410室,联系电话:82854638,过时不再补报。 
   
 
二、奖励办法 
    
 
1.课程成绩奖励 
   
 
①凡报名参加者,《大学英语》课程平时成绩奖励2分;②凡获三等奖者,《大学英语》课程平时成绩或自主学习成绩奖励4分;③凡获二等奖者,《大学英语》课程平时成绩或自主学习成绩奖励6分;④凡获一等奖者,《大学英语》课程平时成绩或自主学习成绩奖励8分;⑤凡获特等奖者,《大学英语》课程平时成绩或自主学习成绩奖励10分;⑥凡符合①-③条者,《大学英语》课程平时成绩或自主学习成绩可以奖励至满分,多余分数不再累加;⑦凡获一等奖或特等奖者,《大学英语》课程平时成绩或自主学习成绩可以奖励至满分,多余分数可在总评成绩上获得相应奖励。 
   
 
2.创新学分奖励 
   
 
根据《四川师范大学文理学院创新教育学分实施细则(试行)》的规定, 2010级本科学生在此次大赛中获奖可申请相应创新教育学分(10-12分);超出4个创新学分的,按规定可免修或免考相关课程。 
   
 
3.评优、评奖奖励 
   
 
凡在2014年全国大学生英语竞赛中获奖者,将在评优、评奖中给予适当的加分。 
   
 
三、其他注意事项 
    
 
1.根据文件要求,参赛学生的报名费标准为每人30.00元; 
   
 
2.本次竞赛分A、B、C、D四个类别。A类考试适用于研究生参加;B类考试适用于英语专业本、专科学生参加;C类考试适用于非英语专业学生的本科生参加;D类考试适用于体育类和艺术类的本、专科学生参加。 
   
 
3.各院系应积极组织、鼓励学生参加本次比赛,对于参赛学生多、获奖人数多、获奖级别高的院(系),学院给予通报表扬。 
   
 
4.其他未尽事宜请登录http://www.tefl-china.net查询。 
   
 
全国大学生英语竞赛是重要的国家级大学生竞赛之一,根据各高校报名学生人数的一定比例分配获奖指标,所获奖励至少为省级奖励。各院(系)务必高度重视,大力宣传,积极组织学生报名参赛,并以此推动学生的英语学习。 
   
 
特此通知 
   
 
附件:2014年全国大学生英语竞赛报名样表 
   
 
   教务处
 
  
 
  2013 
  年 
  12 
  月 
  4 
  日 
 
  
 
附件: 
   
 
2014·年全国大学生英语竞赛报名样表(EXCEL表格) 
   
 
 
  
   
   |   序号 
         |  
       年级 
         |  
     学号 
         |  
     姓名 
         |  
     性别 
         |  
     系别 
         |  
     专业 
         |  
       班级 
         |  
     类别 
         |  
     指导 
         教师 
         |  
     备注 
         | 
  
 
   
   |   1 
        |  
     2007 
        |  
     200710023 
        |  
     张茜 
         |  
     女 
         |  
     外语系 
         |  
     英师 
         |  
     英师1 
         |  
     B 
        |  
     张建 
         |  
     
      
         
        | 
  
 
   
   |   2 
        |  
     2008 
        |  
     200810045 
        |  
     王丽 
         |  
     女 
         |  
     艺术系 
         |  
     绘画 
         |  
     绘画1 
         |  
     D 
        |  
     肖柯 
         |  
     
      
         
        | 
  
 
   
   |   3 
        |  
     2009 
        |  
     200921033 
        |  
     林琳 
         |  
     女 
         |  
     财税系 
         |  
     会计 
         |  
     会计2 
         |  
     C 
        |  
     王莎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