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师范大学文理学院关于认真做好2009级迎新工作的通知
学院各部门、各系(教研室):
经院务会议研究决定,我院2009级新生定于9月4日下午、9月5日全天报到。为确保今年迎新工作的顺利进行,现将2009级迎新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 学院成立迎新工作领导小组,由院长唐志成、党委书记高华锦任组长;李爱冬副院长、邹昌淑副书记、赖先朴助理、罗发海党委组织员、康桂花助理、马新民助理任副组长,学院各单位主要负责同志为领导小组成员,并为本单位迎新工作的第一责任人。
整个迎新工作由邹昌淑、马新民负责协调。
2. 学院各系、各相关职能部门以及工作责任人要相互配合、相互支持,按照《迎新方案》的要求,提前做好宣传的报道工作准备、后勤保障工作准备、接待工作准备、新生注册工作准备、户口迁移工作准备、信息采集工作准备等各项迎新工作的准备工作,特别要确保2009级新生相关数据的准确无误,学工部和各系的接待站要认真组织辅导员和相关接待人员学习各项相关规定,严格查验报到程序单上各个报到点的完成情况,重点要核实是否完成学籍注册。
3. 学工部、后勤处在新生报到期间,要严格按照教育厅及卫生防疫部门的相关要求,认真落实预防甲型H1N1流感的各项规定,如发现在新生中有发烧、发热症状的,要立即报告川师大东区医院及学院院务办,并按要求采取预防隔离措施,督促患者立即就诊。
4. 学工部在新生报到期间,要多方寻求社会资源,积极组织青年志愿者和学生勤工助学中心有组织地开展各种形式的服务活动,努力营造互帮互助、友爱和谐的校园迎新氛围。
5. 院务办、后勤处、学工部要提前做好各种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加强校园治安、交通、卫生等安全工作,全力做好迎新期间的校园安全稳定工作,除学工部勤工助学办公室组织的接待服务点,以及一、二食堂、水吧设立的餐饮服务点外,院内外任何单位及个人均不得在校园内设点经营;校园商铺不得在户外从事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已核准经营范围以外的经营项目。经同意设立的经营服务点及商铺,要保证商品、食品的卫生及质量,不得出售伪劣商品,不得随意涨价。一、二食堂出售的盒饭价格应与食堂内的价格要保持一致。后勤处要按照此要求,张贴相关告示,严格规范迎新期间的经营、服务活动。
迎新工作期间正值新中国60周年国庆前夕,全院师生员工要把迎新工作作为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的重要实践,做好、做细、做实,要以饱满的热情、真挚的关爱、周到的服务对待每一位新生和家长,让广大新生满意,让广大新生家长满意。
特此通知
附件:2009级迎新工作方案.doc
二00九年八月三十日